| 1. | 因學童八歲以後視力發育較為穩定,開始學電腦較為適當,為了視力健康,建議國小二年級(含)以下學、幼童不宜操作電腦,宜多從事戶外活動;如需操作電腦時應由家長、教師指導,並正確操作。 |
| 2. | 螢幕內框上緣與眼睛同高,視線對準螢幕中央時之俯角應為10至20度。 |
| 3. | 眼睛與螢幕平行距離維持七十至九十公分。 |
| 4. | 螢幕周圍照度維持250-350米燭光,需同時閱讀文件時,文件周圍之照度則需350-500米燭光,並優先使用電腦專用文件夾。 |
| 5. | 操作電腦時間每30-40分鐘,應休息10-15分鐘,休息時應走出戶外望遠凝視等,避免再近距離地用眼。 |
| 6. | 建議使用十五吋以上,且解析度高之電腦螢幕。 |
| 7. | 螢幕產生閃爍或影像模糊時應儘速送修或更新,並經常擦拭電腦螢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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