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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原因可分為以下三方面來考慮:

 1. 檢查者和受檢者之互動:

檢查者是否有注意到受檢者瞇眼或遮 眼時壓得太緊的問題。須知瞇不瞇大有關係。受檢者常因看不清楚視標而瞇眼,以便看得清楚。不瞇眼時若是 0.1,在瞇眼時可能看到 0.4。遮眼時壓得太緊以致壓到眼球,亦會使視力暫時減退。另外檢查距離之公尺數,因年幼,領悟遲緩,在看視標比劃上下左右時,楞在當場不比劃,亦是原因之一。

 2. 檢查所用的視力表:

用E形視力表和用C形視力表檢查的成績有時也稍有不同。 (E形視力表指Snellen氏視力表,C形視力表指Landolt氏萬國式視力表。)

 3. 受檢者的調視力:

看遠時,受檢者之調視力放鬆的速度變慢,這就是初期的假性近視。有此情形的受檢者,在近作業一段時間之後,突然抬起頭來看遠處的目標,會看不清楚。但是讓他繼續看久一點,則又漸漸會更清楚。例如長時間近作業之後,馬上驗視力,成績是 0.2;5分鐘之後再驗,可能是 0.4;30分鐘後再驗,成績可能是 0.7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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